楼主: 旮旯

夏子案即将上诉。征集3/10日在灵山见过海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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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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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3: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不再看任何关于案件的评论了,累,版主把帖子锁了吧,我只是想征集了解事实的人,让更多的细节和事情大白于天下。

并不像引起更多的争论。在我的观点里我只是觉得有失误有错误就应当承担责任,家属想的是什么都可以不要,承认问题所在公开道歉不能不要。至于究竟能不能让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承担多少留给二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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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绿野,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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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1: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把对你们这帮人的审判留给二审吧,你们有什么目的,做了什么,才应该大白于天下

让大家看看你们的嘴脸,每个绿野的老驴都知道你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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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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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22: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马甲就已经看出谁是鬼啦~你还让人家看啥?真是脸大呀!

夏子案即将上诉。征集3/10日在灵山见过海队的人 旮旯 2008-01-18
个人支持一下 无疆界 2008-01-18
连出事队伍的领队都没抓牢,去抓网站,结果就是一个都拿不住 方能的绿野 2008-01-18
真舔着脸啊 北黑 2008-01-19
你有脸可舔吗? 无疆界 2008-01-20
说话粗俗了吧!别急别急,咱是老驴,有的是发言权,有的是“权威”点评,好像还是最有素质的呢,呵呵。 郭德刚 2008-01-20
是啊, 勾心斗角和商业化都不是我强项 北黑 2008-01-20
你有什么强项可言? 无疆界 2008-01-20
夏子在info的队里出了事,却问org做了什么来预防夏子的死。好一招乾坤大挪移! 棕眼儿 2008-01-21
建议先向大众承诺一下! 昏鸦 2008-01-18
少拿大众说事!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家属追究责任是没问题的。 方能的绿野 2008-01-18
领队确有失误,就应承担责任.你就不要说昏话搅混水了. 渔翁 2008-01-18
没人诱惑他们吧,好像这是他们诱惑领队的东西吧。只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次次伎俩被我们识破。 郭德刚 2008-01-20
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有问题不承担想办法去推脱!如果领队承认自己的错误勇敢的去撑起一片天 不吃饭 2008-01-20
支!我只出100 judyss 2008-01-18
二审期间再提交应该在一审期间提交而没有提交的证据是无效的。证据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除非有不能举证的合理理由。 四军政委 2008-01-18
您有点管的宽了~周末去看看雪景多好。 不吃饭 2008-01-18
您说我就不算管得宽了?彼此彼此。遗憾的是,证据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您可以去作证啊,是否有效就得按照法律规定办。 四军政委 2008-01-18
二审是可以提供新证据的,并且可以申请法院取证!一知半解! 小肥婆 2008-01-18
请问:什么叫“新”证据?在一审时就“存在”的证据还叫“新”证据? 四军政委 2008-01-18
明显不符合申请法院主动取证的条件(内详)!您真内行哦! 四军政委 2008-01-18
如果你有02年以前的律证,或者02年以后司法考试通过,你再来说!法条不是断章取义,不是自以为是! 小肥婆 2008-01-19
至于二审的结果我不敢妄言! 小肥婆 2008-01-19
到02年,每年注册一次,4年(?注册页只有4页)更换一本,我的律本好像至少更换了3次了。 四军政委 2008-01-19
写东西有错别字的人,在我们单位给别人做助理,都是没有人要的。 四军政委 2008-01-19
谢谢,以后注意严谨文字!我以为这不是刊登,不是毕业论文、、、表达意思就可以了! 小肥婆 2008-01-19
有事说事,在错别字上计较,实在是有点小家子气 崂山水 2008-01-21
一定是典型职业病! 昏鸦 2008-01-21
是好朋友我会管,是善良的好人我会管,是我的儿子孙子我也会管,您看您符合哪条? 不吃饭 2008-01-20
算了,我是不是善良的人不用别人来评价,我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的。我自己问心无愧就行! 四军政委 2008-01-20
相信楼主是出于正义感的,但只能表示同情 崂山水 2008-01-18
也许正是考虑到领队没有钱,才把“财大气粗”的网站给捆绑过来的。 四军政委 2008-01-18
只是从律师的角度建议,请律师向法院申请取证! 小肥婆 2008-01-18
几句话 爬山org 2008-01-18
更正一些楼上的。ORG并非被INFO赶出来的。而是INFO取利于ORG。也不需要斗争什么都客观论事莫要引到小人争斗 momocui 2008-01-18
爬山ORG同学说的太对了。夏子和她父母是无辜的,即使在活动中因为她的年轻和无知犯了错,但这个错误也已经以生命付出代价了。 透明驴 2008-01-19
兄弟说的一针见血阿,Org,Info各走各的路,大家的理念不同,但存在既为合理。可悲的是那帮被赶出来的人总是挑拨是非! 郭德刚 2008-01-20
绿野每一个召集帖都说明免责 BSLYY 2008-01-19
捐款还是等事情平息了吧。我不想看到拿绿野人的钱来告绿野的人,不管他是ORG的还是INFO的 达达驴 2008-01-19
愚认为捐款并非告绿野的人而捐款。 辣不怕 2008-01-20
这观点我支持,我也愿意捐款,不过应该等到尘埃落定以后。我认为领队无责,但是非常同情夏子父母,不过法律和情理是要分开看的。 寒天掠影 2008-01-20
不打二审遗憾,打了二审会更遗憾! 郭德刚 2008-01-20
法律是被动的,而户外自助是需要主动的,您的观点实际上是在毁灭这种形式。 不吃饭 2008-01-20
不懂的,就少跟帖!我知道我要维护的是AA制,责任自负。做人要学会感恩,要懂得负责任,别想讹别人钱。 郭德刚 2008-01-20
你所谓的AA制就是免费出行吗?“我们”是谁?谁又要恩将仇报,不如说清楚些 问心不答 2008-01-20
这么说,你从活动中赚钱了,盈利了?对我来说AA制就是免费出行,没有谁挣了我的钱。我没钱,所以我选择AA制 郭德刚 2008-01-20
行了吧。 成尔 2008-01-21
疑邻盗斧 昏鸦 2008-01-21
呵呵,语言暴力没用的。有本事你在法庭上让他负输,打击打击阿!如果是我看不惯的,我肯定行动 郭德刚 2008-01-21
你是穷人吗?天天上班回帖。 不吃饭 2008-01-21
可不是嘛?因为没工作,所以,就没钱是穷人阿!只能天天上网吐口水阿,逗逗一些好玩的人娱乐阿!好打发无聊的时光等到晚上FB 郭德刚 2008-01-22
老郭说得是啊!唉! 转转哦 2008-01-20
这个案子,领队是否有责任,不在于细节。海淀法院的判决,有些话是多余,实际就一句话,非盈利的约伴活动,领队无法律责任。 老旷 2008-01-20
个人恩怨掺杂进来就说不清楚了,有点没意思了 崂山水 2008-01-21
我已经不再看任何关于案件的评论了,累,版主把帖子锁了吧,我只是想征集了解事实的人,让更多的细节和事情大白于天下。 旮旯 2008-01-22
也把对你们这帮人的审判留给二审吧,你们有什么目的,做了什么,才应该大白于天下 郭德刚 2008-01-23
用马甲就已经看出谁是鬼啦~你还让人家看啥?真是脸大呀! 不吃饭 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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