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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8 17: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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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期问题的一些补充说明
1、关于众筹的内涵:众筹的并不只是资金,而是网聚人的力量,包括时间,精力,才能,资源等。正如招募书中描述的,需要大家做的并不仅仅是资金。如选址谁能寻到合适的地址就用谁的,如服务内容设计定位,谁有最合理的建议就采纳谁的,同样还有公司注册,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等,尤为后续的活动策划、市场宣传营销,都需要每个人的热情和参与。在有人主持下的众人拾材火焰高,这才是众筹的精华。当然,大家所做的这一切都是视各自的时间、资源和能力,并不是强制的,人多总归力量大。
2、关于参与者的地位:所有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给谁投资。众筹发起人最后和大家的权益是一样的,没有获得任何特权,而只会有更多的付出。如果您只想出一笔钱作为投资,然后什么都不管,建议不要参与。因为如果所有人都这样做的话,项目必然失败,这不是一个纯粹的投资项目。众筹的是人,都是平等的人,不要期望别人更多的付出。
3、关于人数:很多朋友说要限制人数,有说10人,20人,50人等等,主要原因都是怕决策或者沟通的麻烦,经营思路的相左等等。我想说的是,任何方式都有利有弊,众筹方式的好处不言而喻,带来的是管理上的风险。但管理风险是可以通过制度来避免的,而大众资源是不能通过制度来增长的。对于大众服务性行业,众筹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有效集合群体的力量和资源,同时通过制度的设计对管理风险予以避免,做到扬长避短,这正是众筹的意义所在。众筹,绝对不会限制人数的,否则就不是众筹。
4、关于民主商议和经营决策:有很多人提出需要有主控人,决策人,民主商议会导致一团糟。对此,我的解释是民主、公平绝对是我们需要遵从的原则,我们的社会正是由于缺乏民主、公平、自由而导致问题百出。对于每一位股东我们都是民主、公平、自由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可以拥有无上权力或者滥用职权,股东、管理委员会和经营团队都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没有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就是对民主、公平和自由的践踏。我们必须按照有限公司的方式进行注册,并严格按照章程进行运营管理,一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运作。
5、关于业务形态:很多股东提出了经营内容方面的各种建议,有说兼顾客栈的、有说开展旅行策划的,等等。这些思路都很好,但每一种业务形态都有其各自的定位、客户群和市场,当然各种业务形态会有交叉的地方,糅合在一起做有一起做的道理。但,过多的业务形态看起来扩大了我们的客户群,其实反而会顾此失彼只能顾及到交叉部分的市场而失去更大的市场,而且会弄得太大太散,导致项目难以启动。未来有无数的发展方向和想象,但那只是未来,我们需要踏踏实实地做好现在。
6、关于经营数据:在众筹初期,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经营数据,地址在哪?成本多少?收益多少?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众筹初期没人会给出一个具体的答案,只能凭着大家的直觉和印象。因为没有人有义务在众筹初期把这件事情弄清楚,出一份详尽的分析报告,除非是付费的。当然这个分析报告是必要的,但不是现在,而是在项目的第三步。在批准通过经营分析报告之前,所有的股东都可以选择是否退出,没有人能够动用筹集的资金。所以在看到经营数据之前,大家的资金都是安全的。关于这点,设计的项目流程如下:
(1)、众筹计划开始,招募合伙人和资金;如招募失败项目解散;
(2)、众筹完成,选举管理委员会、管理代表和经营团队;
(3)、经营团队进行运营筹备,数据分析,出具经营分析报告;
(4)、管理委员会审议经营分析报告;如经营分析报告被否决,重新修改经营分析报告,如经营分析报告再次否决,回到步骤2重新选举经营团队;如再次轮回到步骤2,项目解散;
(5)、经营分析报告通过,注册公司,签订各项文书合同,为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6)、经营团队在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有权使用众筹资金,按照有限公司的方式正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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