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arrow

[求科普] 户外版版规修改可以如此行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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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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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09: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带不带队的,约伴活动可以叫上我,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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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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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6: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就要不断点火

    网上折腾总比上山折腾好,起码节能环保。
    没有新意的爬山,还不如在家练习俯卧撑仰卧起坐。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山在哪里:-?
发表于 2012-8-14 21: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至于吧?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
习惯是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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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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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7: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取得你的话语权

首先绿野人气的这个大趋势已经确定了,如果你能有个7810的跟帖,你还会不会心灰意懒?
二,你的话语权,作为普通网友,只能行使你的建设版权,
你的资历,若申请铁杆,绝对杠杠的,当了铁杆你就可以“(一)任何一个铁杆均有权提出提案供表决(需写明表决字样)”
铁杆不行,还可以继续“管理小组”
“(1)每个管理小组成员均可提出提案供表决,表决在铁杆茶社进行。
(6)投票结果采用简单多数的统计方法。当同意票多于或者等于反对票时,提案通过。”

至于MEF,他也是走的这条路,申请版主,以版主身份实现自己的版面想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多谢ading指点。不过我还是更习惯于P民~~~

前年他们几个先后申请铁杆时候也都叫我同去同去,一同参与.......
当时觉得自己更习惯于P民,,,现在,还是一样。
我觉得即使自己成为铁杆对绿野org也不会有太大作为,还是P民更自在点---但是作为P民,也不愿意看到绿野持续惨淡,也还有反对的责任。

总之,就户外版版规这个事,我明确的表示了反对和质疑;既然当事人和一大群管理员、铁杆们都纷纷沉默以对,山友们,除了几个还有点独立行走精神的哥们表示了看法,其他都是淡漠的大多数;既然我当初从风版约伴转为户外版带队是因为想尽点P民的心、力;既然如此,我当然也懒得再折腾--没,也不愿劳那心思去折腾这事--众多看官都如此淡漠,全然事不关己的样子,,,我自然也就心灰意冷,当然也不会委屈求全,不再户外版带队就ok了呗--学学甘地老头子的不闹腾、不合作就结了。

虽然不再带队,我还将继续行走---我的足迹,就是绿野之所在......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idea:   纵声长啸......忘掉世间一切痛苦悲哀   :idea:
:idea:   心灰意懒,从此不再org带队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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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投名状,终生免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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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11: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在原版规中做修改比较好

铁杆,普遍缺失责任感,没有人具有主动为网站做事情的理念,甚至投票的义务都履行的不好。在此情况下,很多人内心里也觉得自己不具备了批评别人的权利,并为此感到羞愧。只有在点名的时候才会去表态。而即便在去争论时,也同样无法抹除不作为的事实。

铁杆群体,是一群散沙,纯粹的民主,纯粹的aa其实是一种欺骗的存在。就像民主国家也需要总统,aa活动也需要领队。如果联系包车是每个人的义务,那么就乱的没人知道该谁去联系或者同时联系了多台车。

全体铁杆的平起平坐在事实上实现了纯粹的民主,但实际上,纯粹的民主本身就是个错误的理论,或者说本不是这样的内涵。

绿野需要一个带头人,高于其他人的带头人,否则,散沙局面会持续下去。

新版规有些优点,例如活动分类更清晰、强度定级更准确。

不过取消了原版规中的很多关键因素并不好,例如:取消了非商的说明,没有对费用预算做出要求等。

将跨网站发帖一条取消,也就是以后允许跨网站发帖了,这一条应该不是户外版版主的权利范围。

同时,在板块定位上,原版规描述得更清楚,而且定位的更好。
我没理解取消原版规的这些内容是为了什么。在原版基础上做修改比较合适。

这让我想起80年代比较常见的年终总结,拆了一座桥,盖了一座桥。
发表于 2012-8-23 2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久点的意见!解释:

1. 取消非商说明是为了避免重复,因为宪法性质的绿野公约已经明确整个绿野禁商,作为一个下属版面当然服从。绿野公约和通用规则中的内容在版规中重复强调有些作用,但会造成版规文字冗长。

2. 新版规对费用预算的要求比老版规要更加详细啊,您是不是没看到啊?
  6. 【财务公开】:除约伴探路活动外,一般应在活动计划中明确人均活动预算构成和上限(没把握就把上限定高些)。对于所有类型活动,公摊费用总额超过200元时,应在活动中选举财务负责人(俗称CFO)(活动发起人和领队不得担任)。活动发起人有义务督促财务负责人于活动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网站之帐目公开版发布活动财务报告。


3. 通过跨网站发帖防止绿野活动商业化的规定并没有取消,而是改用了更便于操作的规定。
老版规的定义模糊,导致了大家对于跨网站概念的歧义,比如QQ群算不算另一个网站。老版规很容易被钻漏洞,比如A以自己的名义在ORG发帖招人,又让熟人B在INFO发帖招人,结果实际上是一个活动。版主当然可以调查取证处罚,但管理成本高、争议很大。
所以,新版规的要求改为“应保证实际参加活动人员至少有半数以上为在计划帖下公开跟帖报名者(被代报名者不算)”,这样活动的主体为ORG报名人员,更加有利于保证非商业化。当然这样的规定也可能被钻漏洞,需要在试行一段以后在做出评价和必须的调整。

4. 本次版规调整,之所以没有在原稿基础上修改,而是重新编写,是因为原有规则的问题很多,没用的条条框框很多,所以在这些年来根本没有被版主严格执行,如果需要我可以随时找出很多的例子。
比如“活动计划的最小配置要求”诸项要求。
比如“报名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公民)”。
比如“新晋领队在独立带队前,须在以往活动中担任副领队(或领队组成员),以优良的实际演练(客观评价)完成准领队向领队的过度。”。
比如“常规两日及两日以上的户外活动总人数限制在20人以下,必须有3名以上认路的有经验的老队员参加。常规一日户外活动总人数限制在25人以下,必须有3名以上认路的有经验的老队员组成领队组。”

本次修改的思路是,把那些不被严格执行的规定和定义不清的文字都去除,只留下必须严格执行的内容,用简明的文字固化下来。

5. 老版规问题多,必须要改。新版规也未见成熟,不合适的地方还要继续改,您的上述意见会被认真考虑。至于“瞎折腾”之说,我只能解释在一潭死水中投几块石头虽然会暂时惊扰到鱼儿们的悠闲,但其实更加有利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野蛮吾肌体,文明吾头脑。
苦心志 劳筋骨 饿体肤 空乏身 拂乱为 动心忍性 增益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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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高级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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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3: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傻屄还在啊!!

ORG就是被你这帮傻屄搞黄的。
对了,你也四十上下了吧,泡妞的毛病改了么?听说INFO 玩的也不错么,年纪大了,记得泡妞花钱,不是忽悠  就能上床了的。
既然当婊子,就不要立贞洁牌坊。

什么ID 不ID 的,你就封了吧。
发表于 2012-8-28 14: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脏话,人身攻击,关上一周小黑屋反省一下吧。以后不要这样了。

[求科普] 户外版版规修改可以如此行事么? soarrow 2012-08-03
此外,以山版版主身份来说句话,你的手伸太长了 !!! soarrow 2012-08-03
大家都是跟着感觉走的,不过自我感觉太好就不好了,尤其版主代表网站形象 跟头 2012-08-03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boater 2012-08-04
当初实行禁止帖子里带qq群号的规定就觉得奇怪,那算个开始吧。 ^^陶陶^^ 2012-08-04
只是对版规整理细化了,没有违背什么绿野精神吧? 万重山 2012-08-06
早死早托生,不死就玩,都跟红卫兵似的,谁也不服谁,都觉得版规等事情你定不如他妈我定。 泰欣 2012-08-07
整整一周也没有见当事人以及管理层有任何回复......心灰意懒,从此不再org带队 soarrow 2012-08-10
不相信,你还能找到比ORG更自由散漫的网站。 小狼 2012-08-10
哈哈,这就是说多了一个好收队了嘛 boater 2012-08-11
啥带不带队的,约伴活动可以叫上我,hoho 小棍 2012-08-13
当官就要不断点火 跟头 2012-08-13
不至于吧? shevchenko 2012-08-14
你要取得你的话语权 ading 2012-08-15
呵呵,多谢ading指点。不过我还是更习惯于P民~~~ soarrow 2012-08-16
我觉得在原版规中做修改比较好 久点 2012-08-19
多谢久点的意见!解释: mef 2012-08-23
你这傻屄还在啊!! yuandian2004 2012-08-24
说脏话,人身攻击,关上一周小黑屋反省一下吧。以后不要这样了。 豌豆 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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