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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18 13: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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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背包的这个决定我应该负部分责任,还有这次救援我的一点感想
当我们确认云十三在对面当山头的时候,而且直线距离才2,3百米,喜悦之情是难以描述的。我们开始的决定是让三队和二队的部分队员过来支援。后来让耳东返回那块喊话的大石头上与云十三保持联系,我和背包继续探路,路十分明显,背包和我都高兴,对讲机里时不时还传来晨峰向其他队转告我们联系云十三的最新消息。我和背包也没闲着,一边上升一边简单的讨论从水道峪接到云十三的可能性,我努力的回忆刚才走过的路,即使我们现在的路过不去,在四谭雾泉之前也应该有路可以上去,而且似乎有几条可能路线需要几队探路,于是我建议:是不是可以把二队所有人都调过来?背包马上拿起了对讲机。。。于是就有了后面的所有人员奔景区的事。
<br>分析:13号晚上,村民已经数次强调水道峪那边是上不去云十三所在位置的,而且咱们自己的讨论后大多数队员应该明确了这一点;当背包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提出一点异议。或者说,18人这么大队伍,是不是还得设一个副指挥,在这么大的计划变更的时候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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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回忆一下。。。
<br>13号早晨,路过长安街的时候,看见一堆人在跑步,提醒我今天是北京申奥成功2周年,我想如果不是公司的破培训,现在我应该在这队伍中或者是在山里吧,晚上应该找几个朋友腐败,庆祝北京申奥成功2周年,嘿嘿。
<br>下午将近4点,游侠的电话到,我马上拿起电话冲出去,“啊,有腐败吧?”“不是,。。。”明白了,是要去救人,我打点完公司的事,回家待命。路上游侠让我跟阿森联系,确认老特的车来我这边接我。车开出不远,大家想起一堆东西没拿。(开头比较混乱,只知道一对人迷路,在云蒙山,然后我们急着赶过去--为了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救援装备及食品等物资是很有必要好好总结的)
<br>后来发生的事大家已经很详细的描述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14号凌晨1点10由于移动梦网定位引起的讨论使大家都起来了,阿宋过来,给我们看了两条重要的短消息,“在我们的位置有一个很深的谭”还有云十三他们可以看见公路。于是背包英明的分出1队。(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这么重要的信息现在才共享到--如何组织好大家,更有效的共享信息?)
<br>14号我和背包、耳东在1队,好的我不说了,提一点建议:大清早一路上升,很耗体力也大汗淋漓,我看背包和耳东饮水都较多(至少在我看来),在情况未明了之前,是否应减少自身物资的消耗?(呵呵,也许是背包和耳东背的水比较多,而我加上牛奶和啤酒才2L)
<br>总的来说,14号的救援异常的顺利,我们、村干部和警察、云十三都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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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后来又谈到了绿野组救援队和这次救援费用的问题,我的想法是:
<br>1。关于绿野救援队,刻意来组这个队是否有必要。记得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开玩笑讨论说,这种救援能做几次,结果是一年一次就差不多了吧。并不是说今年再发生需要救助的时候没人去救了,防患于未然是关键,也就是说大家要提高安全意识--当然,有能力和精力的也很有必要多讨论和总结,提高救援和应急能力。换句话说,有了比较成型的救援队以后,大家尤其是那些没有经验的是否就可以到处乱闯了,反正不行了可以求救么;这样,救援队疲于奔命,也比较难以维系。
<br>2。关于这次的费用,我认为这次差不多就不用追究了。就像那天有人提议送云十三回城的车收他们300rmb,把这两天我们的住宿和第一次晚饭的钱给抹了,但马上大家否决了,决定好人做到底,呵呵。而且许多费用是隐性的,不太好算;就希望我们大家能多吸取点经验教训吧。换句话说,以后是不是出去玩,是不是带上几千rmb就没问题了,到时候可以理直气壮:你们快过来救我们吧,所有费用我们都包了。(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有人要求追究,我不反对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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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这两天我有时会想,我为什么会去这次救援。比我有经验比我体力好的人多的是,我是否有资格去参加这次救援(因为这次救援队员绝大部分都是如雷贯耳的大侠);但是,我想以我现有的能力至少不会给大家添乱吧,说不定还能帮上一点忙;更重要的是有那么一种冲动--游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的女友他们队伍刚装好耗牛,向BC出发,我在等着她平安归来;我也希望所有出去玩和登山的朋友能平安回家。
<br>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如果需要我,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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