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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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0 07: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

出事故后,交警要定事故责任。如果是由于司机的责任,(违章,疲劳,超速)造成乘车人受伤,当然要追究了。这个道理跟撞到别的车子或者人以后的责任划分是一样的。生死状好像没有什么用处。
<br>相应的保险条款应该也是适用的。
<br>
<br>
<br>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br>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br>< ID="edit"><FONT class="small"><EM>Edited by 阿森 on 2002/12/09 18:45.</EM></FONT></P>
发表于 2002-12-10 07: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搬不动

<br><br>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br>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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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0 09: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绿野,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

因为大家只是通过论坛来联系,其实所有的行为都是各负其责,如果真的出了事,除了不可抗力外,那只有怪领队或者队员自身问题了。
<br>我做领队时也遇到过帮未曾谋面的驴友买票的事,但起码都是经过电话确认的,我相信没人为了骗人来开这种玩笑的。
<br>至于外出去玩,我想来这里的各位都是成人了,不会这么一点警惕心都没有吧!:)
<br>我还是反对实名制,需要真名的在私下可以告知(就像我的队员每个人都会认识彼此真名的),但是在绿野统一实行就好像变成俱乐部了,那以后还会这么吸引新人来吗?<br><br>
<br>我的座右铭:“心底无私天地宽”,“让人非我弱”,“得势莫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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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0 12: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找找过去小提琴出事的帖子看看

足够让你出汗的。
<br>绿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大家出事情就躲,有便宜就占。表面上都是朋友,真要出人命或大事了,性质变了,大家的关系也就和没出事不一样了,可最后总要有倒霉的。
<br>
<br><br><br>
发表于 2002-12-11 0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这样

具体细节记不清楚了。大概就是一块开车出去(不是绿野,但是也是网友出行)。回来时候出车祸,小提琴伤的比较轻,为其他伤员搭了写医药费,后来没人认帐。
<br>真的记不很清楚了。有兴趣的去翻老底吧。<br><br>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br>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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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0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怕吃饭噎着,关键是俺吃饭的水平不高,怕连累了别人,也怕自己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咋啥事都是让人家外国人想到呢,啥时咱国家的制度能健全起来呢?<br><br>问生命有限?寻生活无限。。。  奔快乐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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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01: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找到了,谢谢!

<br><br>问生命有限?寻生活无限。。。  奔快乐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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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06: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可没人敢请人吃饭乐,万一噎坏了还得付医药费

开玩笑:)<br><br>~心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发表于 2002-12-11 06: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样

以前看过一个文章,说米国的事情,大致就是朋友请客,去开Party,挺开心的。没有想到结果去之前先签了一个声明。比如,被烧烤烫着与主人无关,掉游泳池里面与主人无关,等等等等。
<br>应该是真的吧。<br><br>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br>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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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1 06: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阿森的说法,但是。。。

大家一起去爬山了,下山了,天晚了,回城的路上了,-----我只是做这样一个比喻,但愿永远不要出这样的事----
<br>    大家爬了同样的山,同样的疲劳了,明天是周一,都要上班了,但车总要有人开,于是车开到了路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br>    时间退回到下山了,天晚了:因为开车的人也疲劳了,于是提议再住一个晚上,领队怎么处理?领队如何决定?大家又会怎么想?
<br>   所以,个人建议对于这样的共性的事,应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建议委员会认真考虑,拿出一个建设性的意见,由大多数人表决,否则,将来极有可能会在计划中出现如下的提示:1、参加者须无条件接受并遵守绿野公约。 2、如遇车祸,自负其责。
<br>   呜呼,这可真成了悲哀的事了<br><br>岂为行吟来楚泽
<br>不将风雅薄时贤
DELETED SUICIDED 2002-12-06
个人的话 无心 2002-12-06
关于“委员会中有专人分管斑竹任免” 阿森 2002-12-07
我也觉得没有必要做实名制。。。 fatbird 2002-12-08
必要的约束是有原因的 背包 2002-12-09
有利必有弊 孤云 2002-12-09
“虚假的安全感”? Pony 2002-12-10
这还不明白 狮子王 2002-12-10
问一句,自驾车提供车的司机需要负责车上人员的安全?不理解,不该有这样的义务吧 问问 2002-12-10
司机是有责任的 老赵 2002-12-10
是呀! 问问 2002-12-10
有的乘车人自己的保险需要有相关的事故证明才能赔付,所以至少提供事故证明的义务还是有的 背包 2002-12-10
谢谢!看来不能让人随便做我的车了 问问 2002-12-10
是的,绿野这种活动形式如果深究起来,还是有很多隐患的 背包 2002-12-10
听你说起来,好象车责不是隐患,是在责难逃,今天又学了知识,再次感谢! 问问 2002-12-10
去找找过去小提琴出事的帖子看看 孤独客 2002-12-10
小提琴的什么帖子?是什么台头,我想学习学习 问问 2002-12-10
好像是这样 阿森 2002-12-11
我找到了,谢谢! 问问 2002-12-11
这个问题还真的是个不小的问题呢。原来从来没考虑过,现在一想还真让我出了一身冷汗! 阿ze 2002-12-10
说实话,自驾车的风险是很大的 mudplayer 2002-12-12
是这样的 阿森 2002-12-10
撞到别人车子有第三者险,我自己有意外伤害险,我总不能。。。。。。 问问 2002-12-10
我明白阿森的说法,但是。。。 阿ze 2002-12-11
作为绿野,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 fatbird 2002-12-10
看似题外话 quantum 2002-12-11
不是怕吃饭噎着,关键是俺吃饭的水平不高,怕连累了别人,也怕自己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问问 2002-12-11
以后可没人敢请人吃饭乐,万一噎坏了还得付医药费 无心 2002-12-11
就是这样 阿森 2002-12-11
签了协议再一起玩感觉有点那个~ 本人也无意以此创收,但出事要司机承担未免有点冤枉。。。。。 问问 2002-12-11
确认身份做什么呢?是否侵犯大家的隐私权呢? 与燕居 2002-12-07
DELETED 匿名 2002-12-07
绿野不是一般的虚拟社区 黄金狮子 2002-12-07
DELETED 匿名 2002-12-07
我搬不动 阿森 2002-12-10
可不可以这样 mudplayer 2002-12-07
DELETED 匿名 2002-12-07
DELETED 匿名 2002-12-07
这样工作量太大了 黄金狮子 2002-12-07
留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呢? 阿森 200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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